2018年4月23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课题调研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率民革中央调研组出席。民革中央常委、广东省委会主委程萍主持会议,民革广东省委会社会服务委员会副主任、深国融金融管理集团董事长曾波等出席会议并就相关内容进行提议。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力推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各界的热门话题。此次会议深入调研大湾区粤、港、澳三地金融服务产业发展现状和监管环境,重点厘清粤、港、澳三地金融深化合作推动创新的工作进展,找准粤、港、澳三地金融合作基础,建立合作框架、完善合作机制、丰富合作领域、充实合作内容、消除合作障碍的行之有效的合作路径。进而建立健全湾区现代金融产业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能力的建议措施展开交流,推动绿色发展和包容性增长,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提供持续的制度支撑和金融保障。
会议上,金融专家曾波提议大湾区建设实施“湾区立法、特例先行”。他以国际资本流和AVCJ与国内众媒体对金融产业的服务区别为案例,表示应在行业自律的基础上适度放开监管,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创新金融,跨境金融向专业化、标准化细分领域发展,逐步实现湾区金融产业体系与国际金融产业体系双融合。完整提议内容如下:
提议大湾区建设实施“湾区立法 特例先行”
(2018.04.23 曾波)
曾波: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社会服务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民革深圳市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民革前海支部主委、深圳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同心俱乐部理事、南开大学深圳研究院客座教授、深圳市募师支教事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hg0068皇冠登录入口董事长。
在行业自律的基础上适度放开监管,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创新金融,跨境金融向专业化、标准化细分领域发展,逐步实现湾区金融产业体系与国际金融产业体系双融合。
一、 现状和基础
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和以深圳改革开放特区创新城市的结合代表着全中国甚至全亚洲最为活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的金融业态,也是湾区建设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香港,在一国两制的国家主权方针前提下保留了原有资本主义国家在金融领域的市场化规则。深圳,依托特区建制特权在一定程度上率先实现了金融产品的创新,但在拥有13亿人口大国的中国大陆最终还是得依托政府的监管治理来实现金融活动的稳定平衡。刚刚过去的十九大更是将金融监管作为全国金融工作的重点,释放出两个信号:
(1)机遇,中国金融业态的迅猛发展已经逐步渗透到世界各个角落,影响全球经济;
(2)挑战,作为对世界负责的中国政府正在不惜余力的对金融产业架构做结构调整,层次优化。
二、 合作前提
湾区金融合作不能违背原有成熟的市场发展,保持并推广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经验和试错容错金融创新体制。采取整体强监管,坚决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最高指导单位;局部特行先试采取明确“金融创新白名单、行业自律监管负面清单”等多形式适度简政放权,促进金融液态、金融管理服务企业在湾区的迅速崛起。
案例(一):民营资本外流,国际投行资本回归中国大陆(美元债)
原因:
(1)国内品牌金融服务机构匮乏,换言之缺乏如高盛、摩根类似的百年诚信机构,其间不乏有非市场化的监管干预等原因;
(2)国际市场资本过剩、资产匮乏,中国大陆有世界上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无法比拟的投资机会;
(3)资本、金融管理服务机构对金融本质的认识,对风险的认知和承担。
案例(二):AVCJ和国内众媒体对金融产业的服务区别
AVCJ:亚洲创业基金期刊集团(AVCJ Group Ltd.)是亚洲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等市场具有领导地位的即时新闻和资讯提供商。AVCJ是亚洲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市场首要的思想、信息、数据和市场分析来源。迄今为止,已成功运营逾20年。与此同时,AVCJ还致力于各种创新推广发布。
国内媒体:繁重的刊面要求迫使各种金融业态重量级评奖的条件之一就是购买版权展示企业和产品,缺乏正确的市场引导和持续发展存续的权威。
三、 建议
提议大湾区建设实施“湾区立法、特例先行”在行业自律的基础上适度放开监管,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创新金融、跨境金融向专业化、标准化细分领域发展,逐步实现湾区金融产业体系与国际金融产业体系双融合。
具体包括:
(1) 召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研讨会议,通过邀请粤港澳三地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共同探讨大湾区建设中需要开放的金融创新举措并组织进行可行性分析,迅速形成指导意见或者负面清单,必要时可效仿深圳试点实施“大湾区自主立法”;
(2) 在上述第一条达成的前提下赋予大湾区建设中的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机构充分的自主权利,以迅速和国际市场接轨;亦可通过定期举办论坛、座谈检验试点成果,分析调整金融合作新举措【如:中国(深圳)金融管理论坛】;
(3) 借助香港、深圳两地交易所先天优势基础试点由两地政府共同出资成立并运营“大湾区指数”或“大湾区交易所有限公司”,逐步破除资本壁垒,增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经济体的资本融通渠道;
(4) 鼓励金融产业附属机构在大湾区建设中的创业创新发展,如:金融集成供应企业,金融外包服务企业等金融管理服务机构;给予经济补贴和政策红利使其与已经发展成熟的国内外持牌金融机构、科技企业有同等创业条件和发展机会,如:给以免息贷款、批准对外发债,允许发行股票融资等;
(5) 加大力度推进大湾区建设中粤港澳人才的融合与保障,简化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同胞归国建设湾区经济审批流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同等社会福利保障;
(6) 提议尽快实施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同胞回乡证号码和中国大陆同胞身份证号码统一编制统一管理。